结婚是一种身份的转变,也是需要两个人一块经营的双方关系。在结婚之前有几条婚姻法律常识肯定是你一定要看的,那到底是些哪种婚姻常识呢?快点往下看吧!
◆事实婚姻不再被承认
民政部1994年2月1日颁布实行的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从条例实行之日起,没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对待。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起国内的民事法律就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以夫妻名义同居,认定为重婚
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讲解: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行后,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因此,这种非法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还将遭到刑事法律的制裁。
国内《刑法》第258条规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最紧急的破坏,是一种犯罪行为。构成重婚罪的有两类人:一是自己有配偶,但却与其他人又结婚的;二是明知别人有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也有两种形式:一是登记结婚的形式;二是事实婚姻的形式。
◆家庭暴力不只只不过殴打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方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导致肯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不只发生在夫妻之间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只须是常常生活在一块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含“爸爸打儿子”、“儿子打老子”如此的行为,都是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假如行为超越肯定的限度,给家庭成员导致肉体上的紧急伤害,就不再是家务事了,而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也将遭到法律的制裁。
◆家庭暴力法律禁止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丢弃。”对推行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也有以下相应的制裁手段:
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推行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推行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行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侵犯,你可以打“110”
假如家庭暴力行为情节紧急,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进行伤害鉴别,注意保留证据
为了防止此状况发生,有效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大家提出两点建议:
家庭暴力受害人在受伤后应尽快到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并需要大夫将损伤的部位、大小及性质记录在病历上。保存好你的病历,病历是一种证据材料。
可以去做家庭暴力伤害鉴别。现在,不少地方的法医学鉴别机构成立专门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法医鉴别中心。打造较早的有北京法庭科技鉴别研究所家庭暴力受害人损伤鉴别门诊、青岛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家庭暴力伤害鉴别中心。这种鉴别,可以防止由于普通病历记载不全从而致使证据是不是有效的问题。
◆在必要紧急的状况下可以正当防卫
国内《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导致损害的,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打劫、强奸、绑架与其他紧急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行为,导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是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怎么样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国内《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如此,就能为处置被宣告人的财产与与之有关的人身关系提供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只有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才能申请,包含: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32条第4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以以分居满两年为由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假如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满两年,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在法院发出通知之后,即便另一方不出目前法庭,法院也可以参考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的事实,根据法定程序缺席判决离婚。
在以上的婚姻法律常识中,肯定是想要结婚的人一定要看常识,在看完这类了解这类之后。期望你的婚姻道路将会越走越好。